南昌大学关于2015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5-04 10:29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南昌大学关于2015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工作的通知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条件
参加2014年在职法律硕士全国联考达到本校复试分数线(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71分、英语不低于28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
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时事政治,第二部分为考生个人专业综合能力,着重测试法律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采取面试(口试)形式。
三、复试有关事项安排
1、报到时间:考生务必于2015年1月17日上午(08:00~09:00)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法学院A408办公室报到、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费。
2、面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上午09:00开始,面试地点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3、报到时,请考生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学位网下载的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经单位盖章)的原件,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二张(不能穿制式服装)。
四、录取
1、我校本次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实行自主划线,招生计划75名。
2、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学校将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应当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的10天内向学校转账或汇款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人民币一万元(请注明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学费,并将转账或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2696187965@qq.com邮箱)。
考生按时缴纳第一学年学费视为本人已经确认来校就读。考生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来校学习,经本人申请,学校可以为其保留学籍一年,但不办理退学退款手续,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学费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507917744,E-mail:2696187965@qq.com。
南昌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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