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2015年法律硕士调剂说明
时间:2015-05-02 16:20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2015年法律硕士调剂说明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2015年拟接收部分法律硕士调剂生源,学术型研究生超上线人数,不接收调剂。可申请调剂的生源如下:
1、本科就读于985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2、本科就读于政法大学的应届毕业生: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3、本科就读的高校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应届毕业生: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安徽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贸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郑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海南大学。
4、本科就读于211大学的应届毕业生。
符合上述调剂条件的考生,只能申请调剂我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术型硕士不接收调剂。申请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申请调剂至法律硕士的,本科专业必须为法学才可申请;一志愿报考的是法律硕士的,申请调剂至法律硕士,本科为法学或者非法学均可。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网上申请;(3月21日至3月25日下午16:00)。学院组织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网上审核,确定最终可参加调剂的考生,并将名单通报研究生院(3月26日进行,当天16:00上报研究生院)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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