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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法律硕士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5-05-02 15:32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法律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参加2013年7月凯原第三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B档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学员;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
5、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对象为本科非法学专业同学(以下13个专业不能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目前主要面向凯原法学院院内遴选出的三三制法科特班学生和参加凯原第三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并获得A档证书、且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国内985高校和重点政法院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法学专业本科生也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网上申请后,用A4纸下载打印,请务必填写完整手机和Email);
2、本科前三年成绩单(含总评成绩排名)原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英语要求:CET6成绩须≥440分(TOEFL≥90分或IELTS≥6.0);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6、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参加第三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B档的学员须另行提交夏令营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首先参阅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招生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http://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下载打印申请表,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13年9月21日前寄送到凯原法学院教务办(以邮戳为准,为确保安全快捷,要求采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2、经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013年9月25日前将通知通过评审的申请人来凯原法学院参加于9月28日或者29日举行的差额复试。参加凯原第三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档的学员,无需参加复试,直接录取;取得B档的学员,可直接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4、《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省市高招办盖章)须于2013年11月14日前寄送至凯原法学院教务办。
5、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申请人若未能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未取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或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我校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将取消其推免硕士生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四、其他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推免生的学制、培养费、奖助学金等,参见凯原法学院主页《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关于2014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
 
寄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 骆老师收
邮编:200020  电话:021-629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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