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56129638 手机:18210178039 客服QQ:88577825 客服QQ:68168039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硕复试调剂 >

2015年复旦大学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时间:2015-05-02 13:23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2015年复旦大学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一、相关说明
1、“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的复试定于3月25日、3月26日举行。
2、本通知涉及“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的复试工作,请相关考生注意。
3、复试前,可能有相关信息需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二、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 复试形式 复试地点(法学院) 复 试 时 间
思想政治品德 笔试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
法学院楼 3月25日、3月26日
法学概论 面试
英语 口试(面试)
三、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
1、 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
2、 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
注意: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时各院(系)将对相关考生进行学历验证,请每位考生都携带好以上证件原件,复试时供工作人员审验;毕业证、学位证和学生证、身份证还需提供1份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并由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复印件不予退还)。
上述证书复印件上需能清晰显示各项基本信息,尤其是毕业证编号、学位证编号和学生证的学号,以及毕业专业(往届生)或就读专业(应届生)。
以往复试审验证书时发现有少数应届考生存在学校的学生证上本身就无学生就读的“专业”或“学号”等栏目信息的情况。凡属此类情况的考生,须在复试时额外提供1份本科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要求:学籍证明中必须列明下列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大学入学年月、大学就读专业、学制为几年制、预计毕业年月等;学籍证明须加盖有考生所在学校的教务处的公章,即证明不能仅以学院名义出具,须以学校名义出具;学籍证明原件不予退还)。
“复试通知”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特殊情况导致考生未能及时收到“复试通知”电话,切勿焦急,复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来证明身份。
  复试当天,在考生到法学院212室进行学历验证时,工作人员会提供考生本人的《复旦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确认表》,由考生认真核对表中各项信息并确认签字。由于教育部明确考生录取信息上报后不再受理信息变更申请,故此,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资格审核确认表》中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之后若有错误或不实信息存在,其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安排加试。
2、除上述所需证件,请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自觉携带8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的证明(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供工作人员审验(注: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由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复印件不予退还)。
3、报名时未如实填写学历信息的考生,请主动与法学院JM办公室联系(电话:51630117),说明情况并办理学历验证。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关于考生录取类别的核对
今年校研究生院对考生录取类别做了调整,现我校的法律硕士录取类别只有“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形式,且以“非定向”为主。我们将在复试当天统一办理一次录取类别确认,请考生确认好自己的录取类别情况,在复试当天办理学历审验时一并填写“录取类别核对清单”。此次核对一旦确认,将不再办理更改,因此,请考生们务必确认清楚自己的录取类别。由非定向就业改为定向就业者,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公函方可更改。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5年3月23日
 
 
 
 
------分隔线----------------------------
相关内容
华成法硕---致力于打造国内法律硕士考前培训第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