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录取相关事宜通知
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录取相关事宜通知 根据《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录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考生联考成绩,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法律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英语≥50分,总分≥228分;复试为差额复试。 二、复试工作相关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8:00——9:30 地点: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长宁校区韬奋楼119室 注意事项: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参加考试,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在单位审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3、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提交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2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二)政治理论笔试 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45——11:45 地点: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长宁校区韬奋楼 注意事项:《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政治理论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 (三)专业面试 时间: 2015年1月8日下午13:00起 地点: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长宁校区河东教学楼 注意事项: 1、专业面试内容主要涵盖民法、刑法、法学理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未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身份证原件,面试时验证。 4、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关闭通讯工具,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 三、录取原则 (一)根据择优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是否录取。 (二)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面试成绩之和。 (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专业)调剂录取。 (二)复试的有关考场安排等信息,见具体复试通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后下发)。 (三)敬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东方法学网”查阅相关通知,并保持报考时登记的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政治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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