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召开2012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会
时间:2013-05-20 14:27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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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6日,由研究生学院与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2012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会”在温江召开。会议特别邀请了四川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陶涛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汤火箭教授、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王方老师参加。院正厅级调研员、著名法学专家周友苏研究员、副院长李明泉研究员莅临会议。法学研究所所有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授课的教师、研究生学院领导、培养办、学位办、学生办、办公室所有老师以及2010级、2011级部分法律硕士研究生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学院院长郑泰安研究员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培养特色”,会议旨在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深化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模式改革,解决法律硕士教学与实践培养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推进新形势下我院研学术型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稳步提升。会议共分上下午两个阶段进行。
上午的会议由法学研究所所长夏良田研究员、研究生学院院长郑泰安研究员、四川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陶涛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汤火箭教授先后分别介绍交流本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的基本情况,并谈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些困惑,主要涉及的内容涵盖法律硕士教学方法、培养模式和专业实习等三项研讨主题。
下午的会上,副院长李明泉研究员做了 “社科院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优势和举措”的讲话。他指出,社科院的定位是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长期以来从事应用研究、实践研究,在科研和研究生教学中,坚持“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改善民生”,对于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谈到加强法硕研究生培养的具体举措时,强调要打破我院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传统的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在培养方式、心里架构和综合素质培养上要全面的创新,具体归纳为“七双四教”,即在培养过程中的的“双导师、双课堂、双实践、双管理、双人才、双核心(学术和职业双芯)”,要在培养过程中,“教学方法要改革创新、教材建设要大力推进、学生管理要分类进行、教学研讨要积极实施”。
下午讨论会中,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开琦研究员、副所长郑宏副研究员、副所长韩旭研究员也分别作了发言,到会的任课教师也从不同方面谈了经验、问题和建议,与会研究生也纷纷就研究生教学与管理提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积极、充分地发表见解,研讨深入热烈,大家建言献策,为法律硕士培养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新思路。整个讨论进行得积极热烈,囿于时间关系,几乎人人都有意犹未尽的感觉。
正厅级调研员周友苏研究员就整个会议作了总结讲话,主要谈了三个问题,第一,社科院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优势,有:地位上的优势,全国除高校系统外的第三家(其它两家是中国社科院和中央党校),取得任何成绩和探索,在全国都有示范意义,在院内,也是唯一一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师资上的优势,人均占有师资比远远高于高校,有6个研究员,7个副研究员,具有博士学位的11人;科研上的优势,民商法学是四川省重点学科,公司法、证劵法研究在全国有很大影响,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研国家课题达8项;职能定位上的优势,社科院的功能定位就是从事应用研究、实践研究,最适合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管理上的优势,有研究生学院和法学研究所齐抓共管,院党委院行政的高度重视。周院长在总结了我院培养法硕研究生的这些优势时,谈到我们要居安思危,但不要妄自菲薄,要正视我们在培养中的经验匮乏、教学设施相对落后等不足之处。第二,我院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目标定位,为:培养出既符合国家规定的,又具有四川社科院鲜明特点的,发挥社科院优势的高素质法律硕士研究生。第三,加强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一些具体问题,有:扩大校外导师人数,充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让校外导师走进一些实务课堂(不包括开办专题讲座);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有的放矢的常规化开设“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讨论课”;学位论文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大力提高法律实务方面的比重,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支持研究生通过司法考试;加强案例教材建设,在教材编写中可让研究生参与其中;加强分类管理,创办一个由研究生主办的内部刊物《法律硕士论坛》(暂定),创造条件建立一个“网络虚拟图书馆”,举办“法律论坛”(暂定),由学生组织管理。此外,周院长还谈了研究生研究方向的确定和指导导师确定的时间等问题。
会议进行到晚上7点才结束。郑泰安院长在会议总结时,就会中讨论较多、分歧较大的课程设置、课程考试、学术讲座等问题作了解释,并提了今后优化的措施,强调从今年起,“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会”将作为常设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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