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2在职法律硕士复试通知
时间:2013-05-20 13:36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次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文件要求和我校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的实际情况,我校将在近期开展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的复试录取工作,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按要求到我校复试,我办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现将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2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为:两门联考科目(法律专业综合、英语)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二、复试时间
2013年1月11日到我校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1月12日参加复试。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报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各证原件在资格审查后交还考生本人。
(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的考生,须由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三)学历、学位认证。
1、学历认证: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向教育部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提交本科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并将学历认证报告结果—学历认证报告书(复印件)于2013年2月底前寄到我办(具体认证办法请查询学信网)。
2、学位认证报告:鼓励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作学士学位认证,同等条件下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优先录取。具体认证办法请查阅学位网,学位认证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
(四)复试考试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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