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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3-05-20 13:27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
一、报考条件及报名方法
 
  (一) 法律硕士(J.M)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 报考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7月1日~14日)
 
  7月1日至14日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现场确认(7月15日~18日)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点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后,考生妥善保管好《资格审查表》,第二阶段(面试)时需交至研招办审查。
 
  二、 招生人数和考试科目
 
  1.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共三门。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安排在面试期间。
 
  3.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参考书目):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4.今年计划招收在职法律硕士80人。
 
  三、 资格审查
 
  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复试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复试、录取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
 
  四、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本批次报名、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于2012年3月入学。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每学期集中两个月时间授课,以面授为主。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学习年限三年,学费每年13000元。培养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培养费中均不含教材、资料费。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网址:http://jm.hqu.edu.cn/
 
  联系电话:0595-22693252
 
  传真(兼电话):0595-22693623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华侨大学洪祖楼五楼
 
  联系人:陈老师 林老师
 
  邮编: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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