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
时间:2013-05-18 23:32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次
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
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样表见附件)。
考生于7月10日—13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广东省学位办
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核验学历和学位证书、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
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暨南大学研究生院申请
资格审查。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委托权威认证
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三、考试
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
学、中国法制史),共计2门。法律硕士代码、联考科目、联考时间及考试大纲见下表:
代码
联考科目
联考时间
考试大纲
035100
外国语
10月28日
14:30-17:00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10月28日
8:30-11:30 《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四、招生限额
暨南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法律硕士75名。
五、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暨南大学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
进入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学校正式下发录取通知。
六、学费
在职法律硕士学制3年,学费暂定每人15000/年。
七、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一切关系留原
单位,主要利用周末或者节假日学习,学校公共资源对学生开放。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现场确认时间:
姓名
姓名拼音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工作岗位
考生身份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亲友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最高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士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 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新18号令)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
规则》,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
意承担由于以上信息虚假或错漏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三、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
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012年 月 日
请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本人、照片及身份证中信息后打勾并签字: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进行现
场确认。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两名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2012年 月 日 时 分
现场确认点名称及地址:
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栏目请填写满足相应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要求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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