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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关于接收2013年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时间:2013-05-18 22:18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
一、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5.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请将材料提交至所报考具体学院)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表格附后)1份(申请者复试前可交已盖有本科所在学院
 
及学校公章的复印件,复试合格后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递交盖有所在省市招办公章和本科所在学院及学校公章的原件)
 
  2.内蒙古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样表附后)1份;
  3.内蒙古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样表附后)2份,每位专家1份(要求专家在签名处
 
亲笔签名);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在读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体现自身外国语水平的证明1份。
  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访问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imu.edu.cn),查阅《内蒙古大学2013年拟接收推荐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人数》,于2012年10月10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
 
寄(或送)达所报考具体学院的教务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
 
单,并于10月11日前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2.我校按照《内蒙古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于10月15日前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
 
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于10月21日通知无异议的考生(考生的《推免生登记
 
表》须经省级招办核查并加盖公章)。对于因接收名额所限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3.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
 
认。
 
  四、资格复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71-4992114    申诉电话、传真:0471-4992114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235号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10021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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