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2届上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时间:2013-05-18 19:15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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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12届上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拟定于5月26日进行。
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论文答辩资格审查(3月25日前完成)。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及论文指导老师签名《海南大学硕士生培养手册》上的(
论文答辩申请第11页)和5份以上《法律硕士论文指导记录表》,由法硕办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修满
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能如期完成、导师是否同意推荐答辩等。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
在答辩资格审查前,所有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均不能通过审查、参加论文答辩。
2、所有参加评审的论文,在论文送审前均要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请在完成第1条通知的相关
内容后,于3月25前把电子版学位论文在邮件标题署上本人姓名发送到法硕办指定论文专门接收邮箱:Law9166@vip.sina.com
。相关规定,参照《海南大学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工作的规定》。
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具体规定请看法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来制作。
3、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后,必须在3月30日前打印3份(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必须隐去学生本人姓名、指导老师
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以保证5月初评阅结果收回后,论文作者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4、研究生于5月17日答辩前装订7本论文(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封面保留学生本人姓名,但必须隐去指导老
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答辩结束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
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和论文质量,要求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一个月以上,逾期将推迟到下半年答辩
。
5、答辩通过后按规定格式装订的论文,在6月15日前送3本到法硕办(其中法硕中心1本,1本送学校图书馆,1本送学校档
案馆),并将论文电子版通过网络提交到学校图书馆http://library.hainu.edu.cn/和法硕中心Law9166@vip.sina.com。其余
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2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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