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时间:2013-05-17 02:16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次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2〕3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1月8日9:30~12:00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大楼2010办公室报到。
如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咨询电话:028-85471312 (望江) 028-85990959(江安)
二、报到所需证件和流程
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件不齐备者,不准予参加复试。
复试费:120元
报到流程:考生在江安校区法学大楼2020办公室缴纳复试费,凭缴费单和上述证件至2010办公室验证并签到。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按各省拟录用定向单位专业职位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100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笔试内容:法学综合(含法理学、民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面试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时间:2013年1月8日14:00~16:30
地点:江安校区法学大楼2022室
(二)面试
时间:2013年1月9日9:30开始
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录取
复试后,录取结果以省委组织部公示为准,法学院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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