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2年在职法硕招生简章
时间:2013-05-16 19:49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知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学位代码035100),100人。
二、报考条件
1、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是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 报名时间及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具体地点待定),缴纳报名费、核验学历和学位证书、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3、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报名考试费
根据学位中心文件的规定,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80元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及缴费办法如下:
学位名称
联考科目
报考费总额
缴费方式
报名点收取
我校
法律硕士
2
160
160
——
五、考试科目及日期
1、法律硕士 (J.M)的考试科目及大纲为
代码
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035100
法律硕士
外国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考试时间及方式
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定;其余科目均为全国联考,具体时间如下:
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28日8:30-11:30
10月28日14:30-17:00
备注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外国语(英语)
六、复试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复试时须提交《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和准考证。
1、复试内容: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
2、复试方式:以口试为主。
七、录取
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JM)学费为1.8万元/人/年,3年学制共计5.4万元,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八、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学位名称
学制
授课时间(拟定)
备注
法律硕士
3年
周五晚上,周六全天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有关考生的各类通知,均会在我校研究生主页上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我校网址:http://gs.uibe.edu.cn
联系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地址:yzb@uibe.edu.cn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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