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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关于2013年上半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毕(结)业审查和学位申请工作

时间:2013-05-16 14:35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
全日制和在职法律硕士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毕(结)业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者: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将法律硕士学院2013年上半年毕(结)业审查、学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硕士研究生提出毕(结)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资格
 
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法律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经考核合格并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方可提出毕(结)业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因此,凡我院欲申请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结)业和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当符合学校研究生院有关毕(结)业和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否则其申请不被受理。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的学生应当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二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论文答辩。
 
二、申请者的信息采集
 
为确保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及学位证书制作的准确性,请申请者登陆“学位信息采集系统”( 学生入口为: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053/ 用户名为:学号或身份证件号码,密码:5890)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学位信息。
 
 “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中电子照片的上传:
 
(1)参加过学校照片统一采集的学生的电子照片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
 
(2)未参加过统一采集的学生的电子照片自行上传。(照片格式要求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7_63_432.html)。
 
(3)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应当参照(照片格式要求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7_63_432.html)提交电子版及2张2寸照片
 
申请者应当保证自己所填写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否则将直接影响其参加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的提交
 
1、学位论文的定稿应在指导教师确认后送交打印室并按相关规定打印且装订成册。论文的制作格式应当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否则将被拒绝接收。
 
2、学位论文的提交者应当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学位论文。
 
申请者在提交学位论文时应当签字确认其提交的学位论文与电子版本、用于评阅和答辩的版本完全相同。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应当是学位论文的定稿。
 
具体说明如下:
 
(1)电子版学位论文。匿名和署名各1份(电子版匿名论文以“论文题目”命名,电子版署名论文以“学号-姓名”命名)
 
(2)纸质版学位论文。首页应当附有本人签字的“论文独创性声明” (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7_63_1031.html)
 
(3)申请者提交学位论文的册数。
 
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应当印制15册,其中提交给学院教学办公室10册,提交给学院教学办公室的10册的学位论文中应当有匿名的6册和署名的4册;学生自留5册(1册用于本人答辩,4册用于答辩后提交给学校图书馆)。
 
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应当印制17册,其中提交给学院教学办公室12册,提交给学院教学办公室的12册的学位论文中应当有匿名的8册和署名的4册;学生自留5册(1册用于本人答辩,4册用于答辩后提交给学校图书馆)。
 
3、学位申请者超过规定日期提交材料及未按相关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学院将不予接收其学位论文且不安排论文答辩。
 
四、学位申请书的填写
 
1、学位申请书应当由本人亲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封面日期及申请报告日期应当早于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日期。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方可提交。
 
2、“成绩单”一栏应当粘贴原件。(由于目前研究生院成绩管理系统正处于新旧转换阶段,请同学们不要使用研究生院网站“学生成绩查询”页面的成绩单打印功能,正式版成绩单原件将于3月初由学院统一发放,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学位申请书上需粘贴2寸免冠蓝底彩照(要求与提交照片同版)。
 
五、提交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时间:2013年3月18日—3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二)地点:院教学科研办(新1号楼C307室)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1、学位论文电子版(署名和匿名);
 
2、学位论文装订版(署名和匿名);
 
3、在职专业学位结业审批表【在职法硕填写】;(此表在学院网站的常用下载里)
 
4、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全日制法硕填写】;(此表在学院网站的常用下载里)
 
5、学位申请书;(学位申请书学院将统一在3月中旬发放,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6、 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应当提交2寸彩照2张和电子版并以“专业学位硕士-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方式进行署名。
 
六、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审查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审查将依《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2009年10月)(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7_63_488.html)执行。
 
提出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者应当遵守学位论文写作的相关学术规范。
 
第二次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者,应当重新提交论文并参加学术规范的审查。
 
凡未参加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申请者,不得参加答辩。
 
负责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研究生院将于论文评阅及答辩前把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审查结果反馈给我院。我院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任命一个由若干名教授组成专门委员会对不符合学术规范的学位论文进行认定,并将根据该专门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和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该处理结果将报送给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七、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与论文答辩时间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时间为2013年4月,论文答辩时间于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结束后开始。
 
学位申请者请随时注意我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凡未通过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或者未按时参加论文答辩者,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向学校图书馆提交论文
 
学位申请者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当向学校图书馆提交通过答辩的纸质版学位论文4册,并通过学校图书馆论文网上提交系统提交电子文本,且索取相应凭证。具体提交方法见学校图书馆网页。凡未按时提交者,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自今年始,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作者将自愿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提交其学位论文以供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全文发表。学位论文的作者在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时应当签署《学位论文授权书》(http://yjsy.cupl.edu.cn/upload/FCKeditor/2012-07/05153256.doc)。经杂志社审核录用后,论文的作者将享由取得论文发表证书及稿酬等相关权益。
 
特此通知。
 
 
 
 
   法律硕士学院 
 
    201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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