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关于申报法学院2012—2013学年院内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3-05-16 14:29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
次
法学院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实践、热情奉献、奋发向上,引导并促进学生按照“人文情怀、崇尚法治、追求真理、奉献社会”的要求全面成长成才,经我院多方联系,邦盛律师事务所、宝盈律师事务所、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法度律师事务所、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岳成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万学教育集团等多家单位和李宏伟、申河、覃烈红、陈君虹等多位知名人士在我院设置多项奖学金。
我院2012—2013学年院内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参评时限和条件
(一)奖学金说明
法学院2012—2013学年院内奖学金包括:邦盛律师法律实践奖学金,宝盈奖学金,长城奖学金,京东商城奖学金,李宏伟奖学金,隆天国际知识产权奖学金,覃烈红、陈君虹奖学金,万商天勤奖学金,万学激励奖学金,岳成奖学金,盈科奖学金,鱼水奖学金,中伦文德奖学金,共计13项。
(二)参评时限
本次院内奖学金评选重点考察参评学生2012-2013学年在思想道德、学习、学术科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时限为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
(三)参评对象
申报奖学金的学生应为符合申报条件的法学院在籍的全日制脱产本科生、双学士、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
我院苏州研究院学生可申报我院专门面向苏州研究院学生设立的各类奖学金,不参加本次院内奖学金评选。
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加本次院内奖学金评选;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院内奖学金评选。
(四)参评条件
申报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道德高尚,品行优秀,注重诚信
3、学习优秀,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列,科研能力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全面发展,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本年度院内奖学金评选: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记录者;
2、本学年度无故未按要求不缴纳学费或逾期不注册者;
3、在学院国际交流、学生日常管理、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中有违诚信原则,因个人原因且无正当理由,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本学年已获得校内外大额奖学金(奖励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视为大额奖学金,如蒋震奖学金、贝克麦坚时奖学金、美迈斯奖学金、众达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不能申报本年度院内奖学金。因上述奖学金评审工作尚未完成,是否获奖尚未确定,同学可申报本年度院内奖学金;但若该奖学金获奖名单确定之后,获奖同学将自动失去院内奖学金获奖资格,所获院内奖学金由申报该项奖学金的其他同学根据评审得分排序依次替补。
5、因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国际交流项目(含各类海外实习、海外游学等),且已获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奖励资助的,不参加本次院内奖学金评选。
(五)特别说明
1、2012—2013学年院内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即同学只能申报某一项奖学金;
2、申报同学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如学分绩、班级排名、所获荣誉奖励、科研成果等)如有不实的,取消获奖资格。
二、奖励项目(以拼音顺序排序)
(一)邦盛律师法律实践奖学金
共10名,每人30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积极参加法律实践且表现突出的学生。参评学生需提交由实习单位开具的在近一年内参加法律相关职业实习活动的证明,并提交实习报告。
(二)宝盈奖学金
一等奖1名,每人8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3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20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
(三)长城奖学金
特等奖1名,每人8000元;
一等奖2名,每人4000元;
二等奖4名,每人3000元;
三等奖6名,每人20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四)京东商城奖学金
特等奖3人,每人 4000元;
一等奖4人,每人 3000元;
二等奖6人,每人 2000元;
三等奖14人,每人10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学生。
(五)李宏伟奖学金
特等奖1名,每人8000元;
一等奖2名,每人4000元;
二等奖4名,每人3000元;
三等奖6名,每人20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本科三、四年级学生。
(六)隆天国际知识产权奖学金
特等奖1人,每人8000元;
一等奖1人,每人5000元;
二等奖3人,每人3000元;
三等奖4人,每人20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知识产权方向双学士、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七)覃烈红、陈君虹奖学金
共25名,每人20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学生。
(八)万商天勤奖学金
一等奖1名,每人10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5000元;
三等奖4名,每人25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为民商法、经济法方向的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参评学生要求上一学年成绩(毕业生为在校期间全部学年成绩)在全专业前20%,英语水平六级以上,有较强的学术研究水平或社会工作能力。参评学生需提交中英文简历、发表的论文或专著。
(九)万学激励奖学金
一等奖3名,每人5000元
二等奖3名,每人3000元
三等奖4名,每人15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学生。
(十)岳成奖学金
一等奖1名,每人6000元
二等奖4名,每人3000元
三等奖6名,每人20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法律硕士研究生。要求英语水平六级以上,同等条件下受市、校、院级表彰的同学优先,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家庭条件贫困者优先。
(十一)盈科奖学金
一等奖1名,每人6000元
二等奖5名,每人4000元
三等奖12名,每人20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法学硕士研究生。
(十二)鱼水奖学金
特等奖1名,每人10000元
一等奖2名,每人8000元
二等奖4名,每人6000元
三等奖10名,每人3000元。
注:参评学生为法律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实习、社会实践或社会工作,表现突出。
(十三)中伦文德奖学金
一等奖1名,每人5000元;
二等奖3名,每人3000元;
三等奖4名,每人1500元。
注: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参评学生过去一学年成绩(毕业生为在校期间全部学年成绩)在班级前五名或年级前十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优先考虑。
三、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本次申报阶段由两部分组成
1、提交电子版。为厉行节约、方便评审,本次院内奖学金评审皆以电子版形式进行,申报同学务必保证电子版材料准确、真实,格式严谨,院团委收取材料并整理后会直接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现场确认。只有经过现场确认,才会视为奖学金申报成功,否则无法参评。
(二)具体要求
1、有意申报院内奖学金同学,请按要求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法学院2012-2013年度院内奖学金申报表(附件一);
(2)法学院2012-2013年度院内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二);
(3)个人简历(不超过1页,除有特别要求外,只提交中文简历);
(4)前述奖学金有特别要求的申报材料,如贫困证明,实习证明和报告,英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等电子版(可通过扫描或照片形式发送)。科研成果只需提供期刊或著作封面及能体现申报者个人信息的成果首页。
注:申报表和汇总表中学分绩为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学分绩,毕业生学分绩为所有学期总学分绩。
2、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式:请于5月1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fxytwjz@163.com,邮件标题“XXX申报XXX奖学金”,附件(一)以“XXX申报XXX奖学金申报表”命名,附件(二)以“XXX申报XXX奖学金汇总表”命名,附件(三)以“XXX申报XXX奖学金简历”命名,附件(四)以“XXX申报XXX奖学金贫困证明/实习证明/实习报告/英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命名。请务必注意命名格式。
3、现场确认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后,请于5月3日8:00-12:00间携带一卡通到明德法学楼602室进行现场确认。若确实有事,可委托其他同学携带委托书及一卡通复印件代为现场确认。
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同学视为申报无效,将不予评审。
四、评审、公示及其他
根据我院关于学生奖励资助的要求,我院党委、学生工作委员会将全面监督、指导开展本年度院内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和发放等各项工作,保证结果的公正性,接受学生提出的异议和建议。
我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各奖学金设立单位将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和安排,按照各奖学金奖励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通过面试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获奖学生需参加法学院或奖学金设立方组织的奖学金颁发活动,如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人:邢姝 fxytwjz@163.com
法学院党委
法学院团委
201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