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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2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预公

时间:2012-03-22 21:12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广西大学2012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预公告

各位考生: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已公布,以“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复试分数线)”C类考生分数线为参照,2012年研究生招生中我校绝大多数专业均有调剂名额,且大部分是公费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2年预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2012年我校执行国家复试分数线B类分数线。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分数: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以国家公布的“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为准。

  3、专业: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试科目: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类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等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的专业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类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招生专业及业务课考试科目(包括复试科目)详见“广西大学201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8、上述要求若与2012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国家复试分数线约3月下旬公布)

  注: 我校的调剂系统不接收所考学科专业分数低于国家复试B类考生分数线的调剂考生,即使注册也做无效处理。

  二、可调剂专业:

  参照“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C类考生分数线,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除学术型专业:行政管理、金融学、会计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专业上线人数较多,不需要调剂考生外,其它专业预计均需接收调剂考生,特别是工科、农科类及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的考生需求较多,考生可登陆调剂预报名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最终专业缺额调剂信息以“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的为准。

  三、调剂程序

  第一阶段:预调剂(成绩发布----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前)

  1、拟调剂考生请登录广西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的“广西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预报名系统”正确真实的填写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2.gxu.edu.cn/yjsy/

  考生需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教育部分数线下达后,我校审查预调剂考生的调剂资料,根据专业余缺情况择优调剂,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各学院会在考生登录的全国的调剂系统内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发出调剂复试通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经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学院负责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校招生学院联系办理调剂手续,否则作考生自动放弃处理。复试时间(国家公布初试合格分数线后,预计3月底或4月初)和地点详见广西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同时关注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二阶段:调剂(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调剂结束)

  1、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各学院会联系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考生需再次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申请注册调剂的一律无效。

  2、发放调阅初试试卷函。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会通过调剂考生本人,向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请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配合督促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通过机要等途经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

  四、我校调剂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信函、传真或电邮等形式的调剂申请。

  有调剂意向且符合我校上述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上先完成第一阶段:预调剂。我校会在第一时间(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以后)与相关考生联系。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上信息,为了不影响我校招生工作的正常进行,此前请勿来电、来人或来函询问,复试相关事宜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谢谢合作!

  五、联系方式: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下表:

  2012年广西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院联系方式


003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9 国际法学    段老师 0771-3236212 fxydxh@163.com
▲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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