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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时间:2011-06-11 19:05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西北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及招生名额

招生类别

代码

招生名额

工程领域(招生专业)

专业领域代码

法律硕士(J.M)

4101

45

 

 

公共管理硕士(MPA)

4901

100

 

 

工程硕士

4301

自定

电子与通信工程

430109

 

 

自定

集成电路工程

430110

 

 

自定

计算机技术

430112

 

 

自定

软件工程

430113

 

 

自定

化学工程

430117

 

 

自定

地质工程

430118

 

 

自定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430120

 

 

自定

环境工程

430130

 

 

自定

制药工程

430136

 

 

自定

工业设计工程

430138

 

 

自定

生物工程

430139

  二、报考条件
  (一)法律硕士(J.M)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公共管理硕士(MPA)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全国联考时间:
  2011年10月29日、30日
  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全国联考科目:

代 码

类  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4101

法律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4901

公共管理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基础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综合知识

 

4301

工程硕士

GCT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三)学校考试科目及时间:
  1、笔试

类    别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法律硕士

政治理论

11月5日

8:30—11:00

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硕士

专业考试

  “政治理论”考试复习大纲及工程硕士“专业考试”参考书目请登录研究生处主页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11月5日14:00—18:00
  我校笔试及面试地点请于考前一周登录研究生处主页查阅,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及规定的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凭此表现场确认。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2011年7月15日至18日期间,已经网报的考生持规定的身份证件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审查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缴纳考试报名费。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同时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本人在现场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2)。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西北大学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
  联系电话:029-88308345  
  传    真:029-88308345
  现场报名电话:029-88302203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10127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nwu.edu.cn
  ●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9-88303738  1380919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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