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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时间:2011-06-11 17:41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山东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11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1.法律硕士(J.M)代码:410100
  2.工程硕士(含21个领域)代码:430100
  3.公共管理硕士(MPA)代码:490100
  4.公共卫生硕士(MPH)代码:510100
  二、报名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
  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报名考生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附件2),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
  (二)现场确认
  2011年7月15日至18日期间,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选择在山东大学现场确认点确认并在我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确认点确认及本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山东大学现场确认时间:7月15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确认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北门18号学生公寓裙楼大厅。
  2011年全国联考各类别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
  (三)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参照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报名前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4),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证书查询纸制打印件(带查询码,各复印件均一式两份),按照山东大学资格审查时间一并提交审验。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考生是否符合有关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审查,全部安排在复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学信网不能查询或查询不到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需考生本人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因认证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约2-6周以上),请有关考生务必在我校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以前做好此项工作。
  考生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并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如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以及不能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认证证明,将被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四、考试
  全国联考考试日期为:2011年10月29日至30日,各招生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5。考试地点及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准考证。
  我校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及各类别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综合面试时需提交《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件6)。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联考成绩、招生名额及招生单位的培养条件自行确定复试分数线,并根据考生的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相关测试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我校各类别调剂录取工作,限在本省的招生院校之间进行。
  2011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六、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标准执行。
  七、其他
  相关事宜可参见以下网站: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http://xwb.sdpec.edu.cn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rad.sd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8366060
  传真:(0531)88563495
  欢迎各界有志之士
  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招生单位:
  山东大学法学院电话:(0531)88377186联系人:任老师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电话:(0631)5688923联系人:门老师
  本专业以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等九个二级学科专业为支撑,主要面向司法系统及社会其它行业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符合其职业要求的、具有法律思维与技艺的、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教学中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方法,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扩大学生的知识面,除本院教授讲授外,还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执法、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授课。为了使学生能主动灵活地选修课程及安排学习进度,将采用学分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名额:100人
  (三)考试科目
  ①英语;②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③政治理论;
  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四)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指导》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向军等主编。
  注: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资格审查表“报考院系”栏注明“山大本部”或“山大威海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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