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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时间:2011-06-11 17:08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目前我校是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的高校之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师资力量雄厚,培养条件优越。2011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10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须有相关法律从业证书,如律师资格证等)。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
  2.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1)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我校不接受异地报名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江苏省南师大报名点,并到南师大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登记表》到我校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四、考试
  1.准考证下载:2011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打印。 
  2.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9-31日。
  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满分300分),共计3门。其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课复习指南》(教育部高教学生司组织编写)。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或录取分数线并进入复试或录取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打印的电子照片上也需加盖公章),然后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至我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录取
  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在专业招生限额之内,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经工作单位、考生本人和学校三方签订协议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与学费
  春季入学,学制三年,课程学习以集中授课为主。论文写作依照南师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三年学费共33000元。
  八、其他注意事项
  1.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有关招生录取等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grad.njnu.edu.cn)公布,请考生们持续积极关注网上通知。
  联系部门及地址:
  南京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大(仙林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0046)  025-83598330
  南京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大(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210046)        025-8589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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