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1年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
复试办法 1.院系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各院系根据学校复试分数要求于3月18日前确定本单位学科(专业)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要求,3月18至28日安排考生复试。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tsinghua.cpge.cn)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① 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②面试 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 ③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