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9〕1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研究生招生小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许少波 副组长:刘超 成员:白晓东 陈斌彬 黄奇中 林伟明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巡视督查小组 组长:曾佳扬 成员:靳学仁 罗盈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我单位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单位的 复试最低分数线如下:
学位类型:全日制专业硕士
学科门类(专业):法律(非法学)
总分:320/44/66
备注:接收调剂
学位类型:全日制专业硕士
学科门类(专业):法律(法学)
总分:320/44/66
备注:接收调剂
学位类型:非全日制专业硕士
学科门类(专业):法律(非法学)
总分:320/44/66
备注:接收调剂
学位类型:非全日制专业硕士
学科门类(专业):法律(法学)
总分:320/44/66
备注:接收调剂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 3.不招收同等学力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4.调剂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为同一个一级学科。外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1)法学本科报考学术型法学硕士可调剂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 (2)非法学本科报考学术型法学硕士不可调剂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可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请务必了解非全日制硕士相关招生政策:学费更高,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宿舍(如有空余房源可安排),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毕业证书将加注“非全日制”字样等。
5.本科来自双一流高校和双一流法学学科考生、985、211、西南政法、华东政法、西北政法三所政法院校的考生优先,本校考生优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优先。 五、复试 所有被录取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已接收的推免生无需参加此次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3月25日上午8:30 2.地点:泉州校区洪祖杭五楼(南)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 3.入围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2019年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简称政审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下载或华侨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页下载。 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本科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下同)。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准考证。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7)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8)申请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可查阅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hqu.edu.cn/info/1013/1993.htm) (9)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或客观题和主观题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通过CET六级考试须提供成绩单复印件。 (10)全日制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承诺书(模板可从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官网下载)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工作定于3月25-2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3月25日上午8:30 到泉州校区洪祖杭五楼(南)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3月25日下午15:00-17:00笔试,地点为泉州校区洪祖杭楼2-7(大模拟法庭)。 3月26日下午2:30开始面试,地点为泉州校区祖杭楼法学院7楼各教研室。(分组和地点将会在资格审查时告知)。 (三)复试具体内容及方式 1.笔试科目: (1)民法,《民法学》,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2)刑法,《刑法学》,张明楷著,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3)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4)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程荣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5)法理学,《法理学》,张文显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2.面试科目: 专业课(民法、刑法、民诉、刑诉、法理学)和英语 (四)复试成绩的确定 复试科目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50分,面试50分。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方法 严格政审,结合其面试表现,必要时与其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对每一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严格考核。 (六)体检 3月26-27日上午8:30-12:00到华侨大学校医院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自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和体检费99元(带本人身份证),并在体检单上标明本人所报考的学院名称。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合格,政审和体检合格,直接录取。 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队,适当参酌生源本科院校及学科评估排名、国家司法考试通过情况、科研成果及各科学习成绩及能力(复试时请携带佐证材料),严格政审,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公布在法硕中心主页(网址: http://jm.hqu.edu.cn/),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随时留意。 复试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七、其他 1.复试考生禁止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和记录功能的电子 设备带入复试考场,违反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复试录取事宜咨询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0595-22693623 考生投诉、申诉受理部门联系方式:0595-22692290罗老师 3.本实施细则,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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