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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2019-03-14 15:04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相应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10人。
 
三、招生专业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具体专业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
 
五、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六、招生报名
 
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将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邮编:130024,电话:400-900-9663。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速递或邮政EMS。
 
七、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并在复试前公布在网站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说明:此简章发布后,若2019招生年度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及时调整本简章相关内容,请考生密切关注招生办公室网站。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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